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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陕消协【2021】10号

2021-11-01 08:22:10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1〕26号),《中国消防协会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中消协〔2021〕11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消防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消防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消防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属消防专业领域内的单位,可申报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要包括:
    1.消防博物馆、教育馆;
    2.消防教育培训基地;
    3.优秀的对外开放消防站;
    4.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国内消防企业对外开放的重点消防实验室、实验基地等。
    二、报送方式
    各单位请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填写《“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1年11月4日前报送至陕西省消防协会邮箱sxsxfxh@163.com。
    三、有关要求
    此次工作是全国性的创建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单位、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优秀消防科普基地申报,要注重于申报单位平时的消防科普工作成效。最终将根据《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评审遴选,择优推荐给中国消防协会。
    四、联系方式
    陕西省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167617
    电子邮箱:sxsxfxh@163.com
    附件: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2.“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陕西省消防协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