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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消防总队“十项举措四项纪律”强力推进夏季消防检查纵深开展

2015-06-01 09:19:51   来源:陕西消防网   作者:王志荣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为深刻汲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省公安消防总队按照中央和公安部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三级部署抓推动、十项举措抓实效、四项纪律抓执行、跟踪督办抓落实”,把贯彻落实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强力推进夏季消防检查纵深开展。

    一、严密组织,三级部署抓推动。总队认真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依法尽职履责。一是促请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祝列克就消防工作强调指出:“要深刻汲取教训把消防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切实做到‘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对全省夏季消防检查进行部署;二是提请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公安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要求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推行消防工作“十查一询问”工作法,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操作性;三是总队两次召开视频会议,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及当前工作进行部署、强调、推动,下发了全省《关于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研究制定了全省公安消防机构夏季消防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逐项、逐部门、逐岗位、逐地区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分工,要求全省部队严密组织,严格责任,严明纪律,扎实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以一地一域的稳定力保全省稳定。

    二、紧扣重点,十项举措抓实效。紧密结合全省消防工作和部队实际,本着“管用使用、务求实效”的理念,采取了一系列硬性工作举措,纵深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一是强化社会联动。紧紧依靠各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开展“部门联动周”为载体,强化跨部门跨系统、多行业多警种联勤、联防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为全面发动夏季消防检查攻势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警力动员。针对消防监督警力不足的问题,打破常规,组织全省全体干部,采取1名监督干部+1名其他岗位干部的“1+1”模式,开展全警种、全方位、全时段的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见警率”;三是突出排查重点。在公安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紧扣全省消防工作,以陕北地区易燃易爆企业、关中、陕南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三类火灾高危单位为重点,实行支队党委成员、大队主官和消防监督员“三级责任捆绑”,做到检查一家,督促整改一家,放心一家;四是提升执法质量。严明消防监督执法必须全面运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和专业设备;聘请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退休人员,协助进行法制审核,确保监督检查行为可追溯、符合法治、贯彻法治,推动消防监督工作由经验型、模糊型向科学型、准确型转型;五是巩固基层治理。针对“九小场所”和居民家庭火灾多发的实际,提请省公安厅印发并推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十查一询问”工作法》,明确“九小场所”和社区、农村消防监督检查的执法程序、执法要素、执法细节,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效能;深化乡镇街道“网格化”治理,加快发展农村、社区志愿消防力量,提升基层单元火灾防控能力;六是做大宣传培训。部署全省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七进”工作,开展“全民总动员、慧眼找火患”有奖举报公益活动、少儿消防绘画大赛等活动;针对电焊、厨师、电工等动火用电高频、高危岗位,加强规范用火用电的培训与监管;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宣传培训工作制,积极推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模式,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七是强化防消联勤。总队组织防火、灭火技术人员和地方类型专家共同实施三类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并拉动部队开展灭火救援预案演练;支队、大队实行中队干部参加消防监督检查,强化重点单位“六熟悉”;中队演练发现火灾隐患,报告大队依法督促整改;中队接警出动灭火,大队值班监督干部同步到场;八是磨砺打赢能力。以高层、地下、大跨度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为重点,强化理论研讨、想定作业和实战训练,锤炼过硬指挥员和攻坚队伍;吸收建筑结构、石化工业、环境保护等领域专家,组建省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积极联系交警部门开辟绿色出警通道,畅通联动机制,确保快速出警、快速到场;针对近期交通事故、深井、山岳、洪涝救援,加强预案制定和专业训练,确保科学施救、科学处置;九是突出遂行指挥。研究制定了《总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工作规定》、《总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勤指挥体系,强化遂行作战、辅助决策职能,提升部队快速反应、专业指挥、科学指挥能力;十是严格信息管控。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迟报、漏报、误报进行扣分;落实总队、支队微博、微信24小时专人管理,及时汇总、收集网民吐槽集中的问题,做好研究处置、妥善应对工作。

    三、动真碰硬,四项纪律抓执行。总队明确要求各地消防机构:一是6月3日前,完成本辖区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十查一询问”工作法的培训以及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等场所消防监督检查、排查;二是6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网格管理人员“十查一询问”工作法的培训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排查。6月3日前和6月30日前两个时间节点,凡是不能按期完成检查、排查任务的、场所存在静态火灾隐患的、存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建筑没有依法采取措施的,视职责范围对大队长、教导员、支队防火处长和分管领导予以停职,支队军政主官向总队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存档备查、年底算账;三是凡是继续违规审批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建筑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四是从即日起,凡火灾事故调警级别均提升一个等级,夜间火灾再提升一个等级。

    四、强化调度,跟踪督办抓落实。工作期间,总队采取实地督导与网上执法抽查相结合,对各地工作进展及执法质量进行督导检查,每月进行视频调度,每周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全省通报批评;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同时,制定出台了《夏季工作检查工作督导方案》,成立10个督导组,由党委常委亲自带队,对全省11个地市分片包抓,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督导力度,明察暗访,真督实查,对发现的问题拉清单、建台账、下通令,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切实消除“中梗阻”,打通贯彻执行“最后一米”,确保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