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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3月20日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理论统考的公告

2016-03-08 11:51:07   来源:鉴定站   作者:郭小平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各有关单位:

    接中国消防协会通知,定于3月20日(星期日)组织2016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次理论统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职业名称:建(构)筑物消防员

    鉴定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


   二、考试时间 

   初级 (五级):2016年3月20日   上午9:30-11:10

   中级(四级):2016年3月20日   上午9:30-11:10


   三、参加人员

    1、初级:2015年参加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建(构)筑物消防员”第八、九、十、十一期初级(五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见附件1)

    2、中级:通过2016年第一次“中级(四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考试报名资质审核的人员。(见附件2)


   四、考试地点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凤城四路和文景路十字东南角)乘50、601、108、209、702、912路公交车交通学院校本部下车即到。


   五、考试方法和标准

    理论知识为全国统考实行闭卷考试,单人单桌,采用答题卡答题,电脑阅卷,时间10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及格,未用答题卡答题者不得分。


   六、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要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应考,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2、参加考试人员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未带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者禁考。

    3、请各位考生提前一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根据提示尽快找到自己准考证对应的考场位置,避免耽误考试时间。

    4、参考人员的考场号以准考证上考场号为准,也可参照通知附表花名册最后一列。

    5、请各位考生详细查看本通知,牢记具体考试时间及详细地点。


   七、特别提示

    1、如有参加初级理论补考人员必须先向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提前报名,确认补考资格。没有提前报名登记的,不能参加补考。

    2、本次考试为全国理论统考,当日只组织理论考试,如有参加技能补考的人员请与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联系,另行确定补考时间。

    3、由于本次理论考试采用答题卡答题,请各位考生要按规定涂好答题卡,避免因答题卡填涂不规范造成电脑读不出数据,影响考试成绩。

    4、参考人员要提前熟悉考点线路,注意路途安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由于交通学院没有停车位,如有开车前来考试的人员请自觉将车停在学院外允许停车的地方。

 

    联系人 :郭小平   张永涛

    联系电话:029—86167591

 

 

陕西省消防协会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6年3月8日

 

 

    附件1:2016年3月20日全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初级)人员花名册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考试报名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