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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2014-07-23 09:48:35   来源: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期批准发布GB 21976.2~GB 21976.7《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名称如下:

GB 21976.2-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 21976.3-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GB 21976.4-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 21976.5-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 21976.6-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 21976.7-2012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其中GB 21976.4和GB 21976.5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GB 21976.2、GB 21976.3、GB 21976.6和GB 21976.7将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自GB 21976《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系列国家标准实施之日起,GA 209-1999《消防自救式过滤呼吸器》和GA 413-2003《救生缓降器》行业标准废止。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是在发生建筑火灾的情况下,遇险人员逃离火场时所使用的辅助逃生器材,该类器材是对建筑物内安全疏散设施的必要补充,对建筑内人员的逃生避难和人身安全具有重要作用。GB 21976.1《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1部分:配备指南》已于2008年6月发布,对该类器材的配备提出了要求。

GB 21976.2~GB 21976.7《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系列国家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该系列标准规定了各类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对有效地规范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的生产、使用管理和维护,为产品的设计、验收和监督管理等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提高产品质量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