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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四部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相继发布实施

2014-04-16 11:09:52   来源: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   作者:李朝旭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近期,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有四部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相继发布实施。《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于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进一步突出了保护生命的设计理念,明确了及早发现火灾、及时引导疏散的设计思路,实现了火灾各阶段对相关消防设备的有效控制,充分吸收了新技术、新产品和科研成果的发展,更加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系统的设计要求。该规范补充了有关线型火灾探测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区域显示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设备和部件的工程设计要求;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增加了道路隧道、电缆隧道、油罐区等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细化了消防联动控制的工程设计要求,针对实际工程应用中反映的问题,对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系统和设施的联动控制逻辑关系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和维护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规定,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完整的技术规范。正在整合修订并即将发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只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的设置场所要求作出规定,不再规定系统的设计要求。该规范的发布实施,不仅使得规范的规定更加具体细致,而且使得规范的体系更加合理。该规范补充了仓库和民用建筑火灾起数按建筑面积调整的要求及室外消防用水量按体积规模确定的要求;完善了消防给水方式和分区供水方式选择的应用原则和技术要求;提出了消防给水系统最大供水压力;调整了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和设置高度及水箱出水管管径的要求;提出了消防给水系统稳压泵确定原则和技术参数;补充了消火栓系统的选择应用原则;增加了消防水鹤及消防水炮的设置规定;明确了市政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的设计要求及管网压力要求;修正了室内消火栓最低和最高压力值;增加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水力计算及控制操作的相关要求。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对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规定,明确了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对不同类型系统的应用要求和具体参数等做出明确规定,给出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系统设计参数,以及以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的结果作为确定系统设计参数依据的要求;规定了开式系统采用局部应用方式保护存在可燃液体场所系统设计参数的确定方法。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就设施设备的进场检验、安装、调试、验收、使用及维护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工程中采用的防火卷帘 、防火门、防火窗等相关产品应符合市场准入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明确了用于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的设置和施工要求,明确了温控释放装置的设置要求,以及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及远程控制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