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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深刻吸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

2015-05-29 11:26:39   来源:中国消防周刊   作者:王克辉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5月27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召开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化夏季消防检查电视电话会议,正在河南省指导火灾善后工作的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李伟,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在平顶山市出席会议。李伟在讲话中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改进工作,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李伟指出,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马凯、孟建柱、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重要批示。批示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指出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心系百姓的执政理念,彰显了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鲜明立场,是各地各级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遵循。批示深刻揭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明确了安全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各级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伟要求,各地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推进夏季消防检查深入开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高危单位,反复排查检查,确保安全。要紧紧抓住隐患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隐患紧盯不放,直至彻底整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法有效就采取什么方法,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李伟强调,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面对面推动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为我们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推动解决长期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提供了难得机遇。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抓住机遇,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的消防工作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评、政绩考核和政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推动重大隐患整治。各地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就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队(站)、消火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综合提出意见,提请政府解决。

会议由公安部消防局政委杨建民主持。于建华在会上就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会议要求,各地要紧急行动起来,抓住重点,强力推进夏季消防检查。检查要突出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易燃易爆单位。要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熟悉、演练,特别是要在思想上、预案上、力量上、装备上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接处警时要第一时间强化力量调度,将火灾“灭早、灭小、灭了”。

会议明确,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要开展彩钢板建筑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四个一律”:一是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二是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三是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