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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7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陕消协【2023】4号

2023-02-07 11:13:50   来源:科普委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深入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质量,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3-2027”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望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新申报对象。凡符合《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 重新申报对象。“2018-2022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已超过认定期限,可自愿按照程序重新申报,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二、申报、推荐及认定

    1.申报。申报单位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工作成效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具体,数据翔实,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于2月25日前报至陕西省消防协会科普委。

    2.推荐。由协会负责受理申报并按照分配名额要求择优推荐。

    3.认定。由省科协、省科技厅根据申报及推荐情况对申请资料评审并实地抽检后认定命名,授牌。

 

 

    附件1:《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陕西省消防协会

2023年2月7日